“权力导致腐败,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”。——阿克顿勋爵
按理来说,党纪国法来监督,可问题是谁来执行?
“上级监督太远,同级监督太软,下级监督太难。”有人说:人民监督,你逗我呢?
谁来监督“一把手”?这是人民之问,也是时代之问。
按现行制度来说,“一把手”在人事任免、重大事项、非常规事项方面有主要决策权,如果集体班子成员再不能坚持原则,恪守底线,那么集体决策就沦为空谈,“一把手”将会成为“一霸手”,拥有绝对权力,。
绝对权力带来的后果不言而喻,就是权力失范,甚至权力滥用:用人“一言堂”,花钱“一支笔”,决策“一张纸”,“黑头”“红头”不如领导的“口头”,张三、李四、王麻子,不如领导的小舅子。这样长期下去,将会严重透支政府的声誉和国家的信用。
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,防止“一把手”成为“一霸手”,还要从限制权力上入手。
第一,减少“一把手”的审批权。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,凡是市场能做好的事情,都由市场去办。只有市场做不好,并且政府可以做好的事情,才需要政府来办。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配作用,减少政府的权力干预以及行业监管,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限制政府部门“一把手”的权力。
第二,减少“一把手”的自由裁量权。人事任免是“一把手”的主要权力,如果自由裁量权过大,那么用人腐败,干部带“病”提拔将不可避免。要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,就要增加任命候选人,实行“差额提名”。
同时,对拟任命的职位增加技术性条件,比如要求有基层经验、相关专业资格证,不能跨部门或跨行业选择。
第三,强化重大决策的事前约束。除了显性的用人腐败、项目腐败,还有一种隐性腐败,即政绩工程。这个市长来了“盖花园”,那个市长来了“拆花园”,下一个来了又盖,反反复复,真是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疼。
关键是这种事情还不好追责问责,你如何证明他本人从这些工程中直接获得了经济利益,而不只是政治利益。所以,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前约束,政府重大问题经由“决策委员会”进行论证,最后交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和监督。
权力越大,责任越大。只有权责一致,明晰权力边界,量化“一把手”的“责任田”,把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上来,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范,为所欲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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